海宁拼团购房139群(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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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建造自住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21-06-18 13:55:02

来源: 海宁公积金

分类: 本地楼市

1753次浏览


  客户小吴:你好,请问是海宁公积金中心吗?


  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是的,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客户小吴:我乡下搬迁后自己造房子,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手续啊?


  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您好,您的这些问题我会帮您一一解答,也请有类似疑问的小伙伴们跟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建造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条件

  1、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且仅一次)住房公积金。所建造的自住住房在申请人(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2、提取申请日期在建造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建造自住住房的,以建房规划许可证明、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上日期为准);

  3、申请人应为建造住房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

  4、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额度

  1、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

  2、提取定额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500元计算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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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渠道

  “浙里办”APP:选择“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及受托银行延伸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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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ong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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